胡卫萍,女,1972年9月出生,教授。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,江西省法学会理事,南昌市法学会常务理事,南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;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;连续多次荣获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党员”、“优秀主讲教师”等荣誉称号。
主要研究领域:民商法学、社会法学代表性的科研成果: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:《中国慈善事业法律体系构建研究》;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:《社会转型中的大规模侵权及其责任承担机制研究》;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:《我国人格权法律体系构建研究》。出版专著2部,主编教材1部;发表论文50余篇,多篇论文被CSSCI收录。